1、可直接加熱
(1)試管
主要用途: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,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。
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。③盛放少量藥品。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
①可直接加熱,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/3 處,從下往上套(防止污染藥品)。
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。不加熱時,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1/2 ,加熱時不超過1/3。
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;加熱后不能驟冷,以防止試管破裂。
④加熱時,先使試管均勻受熱,再集中加熱,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。給固體加熱時,試管要橫放,管口略向下傾斜,固體要平鋪于試管底部。給液體加熱時,試管口向,試管與桌面成45°角
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堿性物質。
(2)蒸發皿
主要用途:①溶液的蒸發、濃縮、結晶。②干燥固體物質。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
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/3,要用玻璃棒不斷攪拌液體,以免液體飛濺 。
②可直接加熱,受熱后不能驟冷。
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,放在三腳架上。
(3)坩堝
主要用途:用于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。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
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,應避免聚冷。
②取放坩堝或坩堝蓋時應用坩堝鉗。
③加熱后可放在干燥器中或石棉網上冷卻。
④應根據加熱物質的性質不同,選用不同材料的坩堝,瓷坩堝易被熱的強堿腐蝕,熔融NaOH等強堿性物質時用鐵坩堝。
2、墊石棉網可加熱
(1)燒杯
主要用途: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、液體稀釋的容器。
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。
③用于過濾、滲析、噴泉等實驗,用于氣密性檢驗、尾氣吸收裝置、水浴加熱等。
④冷的干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;涂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。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
①常用規格有50mL、100mL、250mL等,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。
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,或用水浴加熱,使其受熱均勻;加熱時,燒杯外壁應無水滴,不可把液體蒸干,熱的燒杯不可驟冷。
③盛液體加熱時,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2/3為宜。
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,用玻璃棒攪拌時,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。
(2)燒瓶
主要用途: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,常用于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。
②蒸餾燒瓶用于分離互溶的、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。
③圓底燒瓶還可用于噴泉實驗。
④用作配制、濃縮、稀釋溶液。也可用作反應器和給試管水浴加熱等。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
①圓底燒瓶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,使其受熱均勻;加熱時,燒瓶外壁應無水滴,或用水浴加熱,不可把液體蒸干,熱的燒瓶不可驟冷,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1/2。
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,當瓶內液體過少時,加熱容易使之破裂。
③不加熱時,若用平底燒瓶作反應容器,無需用鐵架臺固定。
④加碎瓷片防暴沸,蒸(分)餾時溫度計水銀球宜在支管口處
(3)錐形瓶
主要用途:①可用作中和滴定的反應器,滴定時液體不超過容積的1/2。
②代替試管、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
③在蒸餾實驗中,用作液體接受器,接受餾分。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①滴定時,只振蕩不攪拌。②加熱時,需墊石棉網。
3、不能加熱
(1)集氣瓶(瓶口邊緣磨砂)
主要用途:①與毛玻璃片配合,可用于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。
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。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
①不能加熱。
②上口為平面磨砂,內側不磨砂,將瓶口與毛玻璃片涂抹一層薄凡士林,以利氣密。
③進行固體在氣體中燃燒實驗時,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。
④盛不同密度的氣體放置時瓶口方向不同。
(2)廣口瓶、細口瓶(瓶頸內側磨砂,且與瓶塞一一對應,切不可蓋錯)
主要用途:①廣口瓶用于存放固體藥品,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(不需要加熱)。
②細口瓶用于存放液體藥品。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
①一般不能加熱。
②酸性藥品、具有氧化性的藥品、有機溶劑,要用玻璃塞;堿性試劑要用橡膠塞。
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。
(3)滴瓶
主要用途:用于存放少量液體,其特點是使用方便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
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,以防液體流入膠頭。
②盛堿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。
③不能長期存放堿性試劑。
(4)啟普發生器
主要用途:固—液不加熱制氣體反應的反應器。
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:不可加熱,也不能用于劇烈放熱的反應。